Sunday, February 7, 2010

婚宴穿T恤

有點反建制的人如我,為何要結婚?因為我阿媽想,我男友又想,我又無所謂,所以結婚了。我告訴他們,兩個相愛的人,不用結婚也會永遠在一起。她/他們維持她/他們的想法。結果是二對一,我還是要結。 加入圖片
沒興趣結婚的我,卻有興趣拍結婚照,覺得趁自己不太老之前應盡快拍。沒辦法,我是看「小甜甜」長大的,結婚照我是一定拍的。我是精神奕奕,開開心心拍照的,但同時亦決定一定不會自我虐待,再穿那樣周身唔聚財的衣服。
結婚飲宴那天預備穿自己最舒服的衣服:T恤,圖案是自己設計的,相加綉花,雖然設計不算好,但至少是獨一無二的,和一般華衣禮服,對比也夠強。很多人都勸我不好,說一生人一次,要穿美麗些。我心想一生人一次,我更要照自己的意願做事。我鼓勵賓客各有各穿自己喜歡的衣服,穿得比新娘搶鏡也不要緊,賓客才是主角啊!最後我穿了半場便服裙,穿了半場T恤,偶爾有些人露出驚訝的表情,可能沒見過新娘穿那麼多衣服吧,我卻很喜歡自己的T恤,穿上身也特別醒神。
聽一個朋友說不知自己結婚那天在做甚麽,只是整天不斷換衫換裝,加強了我不作時裝表演,頻頻換衫的想法,希望這樣能夠和賓客多聊天,但結果斟茶拍照都用了不少時間,沒時間聊天。本來想自己弄一條短片,故事、文字和音樂都想好了,但工作太忙,沒時間弄,便沒播了,最後只有簡短致辭,酒樓的古箏表演,富心思的飲宴食物。親戚欣賞食物之餘,最欣賞不到10時便可以回家,我了解親戚不想餓著肚看短片、看切蛋糕、聽演講和看遊戲,我也不想整晚無頭無腦的忙,自己俾錢卻沒飯吃,現在簡簡單單,大家開心。
甚本上擺酒那天,邀請的都是雙方的親戚和阿媽的朋友,我沒請朋友,這樣自己會輕鬆一點,我寧願個別和朋友吃飯,聚聚舊,而不是只拍一張照片。
阿媽是主角,致辭時第一個當然是先多謝她:現在我要講我的愛的宣言(一陣起哄) ,首先很多謝各位親友的來臨,尤其是今天是聖誕節,多謝大家。我要多謝我的媽媽 (走到媽媽身旁) ,我的爸爸是海員,一年才回家一次,她大部分時間都是獨個兒把我們幾姐弟養大,相當辛苦。我也要多謝我的爸爸,他時常都把最好的給我們,吃魚只吃魚頭和魚骨,將肉全讓給我們吃,多謝爸爸。(用手勢介紹Raymond的媽媽) 我對奶奶更是一見鍾情 (一陣笑聲),看樣子已知道是位很仁慈的媽媽,和老爺一手湊大七個子女,相當不簡單。相信在場的父母都盡心為子女,不如我們一起為在場的父母鼓掌(一陣掌聲)。最後我要多謝Raymond,他時常幫我,更煮好飯等我回家吃,很開心能嫁給他!(一陣掌聲) (當晚要兼顧的東西很多,有點緊張,以上的演辭,我只說了九成。) (回家後,我問Raymond,我這樣說他會否實際了一點。他說沒這回事,這就是生活啊!其實跟他一起很自在,和他一起沒需要甚麽理由。)
本來訂了時間在婚姻註冊處結婚,結果是忘了辦手續,兩天前才知不能結,於是改去律師行簽字,不用叫親戚來觀禮。這樣反而有點開心,因為改去律師行簽字,較接近我的理想結婚儀式,就是兩個人放了工上律師樓簽字,十分鐘搞掂。結果都是要揀日子,星期天双方阿媽到場。
儀式相當簡單,當然我的T恤牛仔褲又一次登場。有一點奇怪,律師說我們要認同香港法律(其實有些地方我是不大認同的) ,採用一夫一妻制,這段關係不可以有其他人。我第一次聽到要這樣,睇咁耐電視都唔見有嘅,是不是律師自己加?遲疑了一秒,最後還是簽了。
讀過誓詞,確認一下,令愛人安心,阿媽放心,是相當樂意和開心的。